“标识”与“标志”两个词的后缀不同,在使用上有区别。“志”在古代通“帜”,是一种让人识别的标记,不但可以用一种形式来帮助记忆,也可以张扬自身的形象;而“识”字虽有时同“志”,但首要的意义在于“知道”“认识”,是要让人熟悉,记住。“识”字则除了“记住”的意义外,有“认得”“识别”的进一步要求,更多的是一种沟通。可能在古代“志”与“识”字同音,故有借用之嫌,所以,标识和标志既可以混用,也可以分别其特殊使用场合。标识与标志从本质的意思上差别不大,但在表达的方向上还是存在着不同的意义范围,前者所包括的领域更广泛一些,而标志应该是标识的一部分。
在现代城市中,标识与标志二者虽然很多场合里已经混用了,但是在使用时出现明显不同的意义范围,“标志”这一名词较多地指向一类图形或图形与文字相结合的记号,作为某一类事物的表征;而“标识”既能代表图形类的符号,也用于表述文字,数字,方向标等记号,有着更广泛的使用领域,应该说,标志是标识的一个部分。
在英文里,能体现标识意义的词有很多,但用法不尽相同。如“landmark”一词,指的是城市中的点状要素,是人们体验外部空间的参照物,通常是指陆地上明确肯定的具体对象,与“标识”在意义上很接近。“landmark”属于“mark”类符号,是一种标志,或者说是一种历史的记号,是一种与标志性建筑,标志性景观有关的标识。“mark”也用于商业标识,起源很早,至尽仍在沿用,商标就是“trademark”。
英文中也有“sign”一词,有“signboard”“signpost”“signage”等词,指的也是标识。“sign”有符号,记号,标记,招牌,指示牌等意义,与今天的指示系统在意义上很接近。“signal”指的是信号,也用于标志。“signpost”多用于道路标识,“signboard”指的是招牌,广告牌,站牌就是“signboard”。另外,英文中还有“nameplate”“nameboard”等词,它们像日本人住宅门口的写着家族名称的牌子,就称“nameboard”,也有指商标。在国外的各类标识的表述中,也没有很明确的规定。
标识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。虽然具有观赏价值,但标识主要不是为了供人观赏,而是为了实用。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。具有法律效力的标识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命。